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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1日 星期三

106學年度下學期期初校務會議

時間:107.2.21
地點:數位機會中心
 校長報告事項
1.果毅國小學校願景
2.果毅國小學校本位課程架構圖(七主軸)
3.遊戲式英文學習效果驚人--參加"朗朗學英語"說明會心得分享
(1)成效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g2B0ra43VU
(2)先由英打練習開始,讓學童孰悉鍵盤的操作,學童可以由這個階段認識英文字母
(3)多媒體呈現英文、中文畫面與聲音。練習時可以看學習手冊,不強迫學童背單字,而是透過多次的讀、聽、動手輸入等方式,漸進而自然的記憶單字。測驗(創自己紀錄)時,不可看手冊,以檢驗學習成果
(4)以遊戲的方式,讓學童習慣、喜歡、不自覺中學會英文聽、說、讀、寫
(5)重點在導師,營造學習的氛圍、持續學習的動力(透過過關時間紀錄,激發學童自我持續精進的動力)
4.依成績評量相關規定辦理定期評量
(1)第11條規定:「國民中 小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達畢業標 準者,發給修業證明書:1.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 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2.七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 其各學習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前項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 月一日以後入學國民中小學之學生適用之。
(2)不得公布學生班級及學校排名: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9條 規定:「學校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 排名。」
(3)六年級請利用班親會時機再次說明畢業成績計算方式
5.落實推動補救教學
(1)善用科技化評量系統功能,授課教師皆可於科技化評量系統查詢學生之各科目檢測結果及診斷測驗報告,請持續依目前於測驗後之數據比較方式,以利了解學生學習落後點及追蹤學生進步情形。
(2)補救教學之主要精神在於「及時補救」,主要針對學生前一學習階 段弱點加強,切勿淪為課後照顧之性質
6.落實推動「推動英語成為臺南市第二官方語言計畫」
(1)107 學年度起推動國小 2~4 年級每班每週 2 節全英語教學,國小 5 、6年級年級每班每週 1 節全英語教學
(2)107學年度申請英語教學向下延伸至國小一年級教學,每週 1 節
(3)提早準備 107 年度英語單字檢測事宜,預計 107 年 3-6 月實施
(4)提升本校教師以英語教授非英語領域科目之能力
7.教師(含代理教師),務必遵守不得在校外兼課、兼職,且不得在校外為學生收費補習,並不得違反教師法及其施行細則、教師聘約等相關規定
8.落實「教師正向管教、禁止體罰」之政策
(1)教育基本法第 8 條明定教師不得體罰,倘教師體罰查證屬實,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且該師該年度成績考核以不得考列甲等
(2)體罰定義為:教師於教育過程中,基於處罰之目的,親自、責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 生身體施加強制力,或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或身心
受到侵害之行為均屬之
9.落實「防制校園霸凌」,積極推動各項校園安全工作,維護人權,以建置友善安全校園
(1)「校園霸凌」係學生對學生,並具以下要件:
a.行為要件: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惡意傷害)
b.結果要件:
   (1) 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之校園學習環境。
   (2) 使他人難以抗拒,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
   (3) 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
(2)校屬人員知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應於 24 小時內進行通報,並依「校園防制霸凌準則」 於 3 日內召開霸凌因應小組會議,以校長為召集人,其成員應包括導師代表、學務人員、輔導人員、家長代表、學者專家,負責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之防制、調查、確認、輔導及其他相關事項;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小組成員,並應有學生代表。倘決議確屬校園霸凌事件, 應另通報社會局「關懷 e 起來」,並於校安系統續報通報關懷 e 起來序號
10.落實防範校園傳染病疫情(如:腸病毒、流感、諾羅病毒…等)防治工作
一旦發現疑似腸病毒、手足口症或疱疹性咽峽炎(均含疑似)感染案例者,應即速就醫診 治,並要求其請假在家休息 7 日,避免到校以免疫情擴散;並確實至「教育部校園安全 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辦理疫情通報及依「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暨停課要點」規定辦理,如達停課標準即須辦理停課 7 日之措施,以降低疫情危害:
(1) 幼兒園:一週內同一班級有 2 名以上(含 2 名)。
(2) 國小低年級:一週內同一班級有 3 名以上(含 3 名)。
(3) 國小中、高年級:一週內同一班級有 4 名以上(含 4 名)。
11.持續推動閱讀教育,培養學童自主學習能力與基礎
(1)每日晨讀,可搭配必讀好書方式,為孩子訂定閱讀計畫
(2)善用識字率測驗,瞭協學童閱讀成長狀況
(3)班級閱讀教育落實與推動
(4)本校共讀書箱與愛的書庫善加運用














2018年1月19日 星期五

106學年度上學期期末校務會議

時間:107.1.19
地點:果毅國小辦公室
校長報告事項:
1.文章分享--106.12天下雜誌,AI大震撼
(1)AI進行深度學習,繞過波蘭尼悖論(人們知道的,比我們講得出來的還多。亦即人類有很多的複雜的能力,都是憑感覺執行,自己無法清楚描述、歸納),只要給予海量的註記過資料,電腦就整理出資料中的細微模式,學會人類最精巧的技藝。
(2)成就許多不可能。例如:拯救失蹤兒童(透過人臉辨識)、無人駕駛、電子寵物、語音秘書等(小米ai)。
 百度人臉辨識系統助失蹤兒27年後成功尋親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414003324-260412
(3)陽光失了玻璃窗 史上第一本人工智慧詩集
https://viewer-ebook.books.com.tw/viewer/epub/web/?book_uni_id=0010759209_reflowable_trial&version=V001.0010&encrypt_type=none&is_trial=true
(4)感想:
a.我們無法準確預測或想像未來的世界是如何,科技的進步應該以正向角度來看待,如能加以適當運用,將可達到事半功倍之效。
b.培養學童自我學習能力,真正能夠帶著走的能力。
c.激發學童學習興趣,多元嘗試,發揮自身優勢學習能力,適性發展。
d.落實終身學習精神,跟上世界變異與脈動
2.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試辦計畫,本校全體教師一同參與,每學年均各同仁均辦理一次公開觀課
(1)上學期已辦理人員,請填妥正式版之記錄表格,並上傳至雲端資料夾。
位置:\果毅國小雲端資料夾\教導\公開觀課\106學年度上學期
(2)下學期實施人員,請於共作表(\果毅國小雲端資料夾\教導\公開觀課\)填寫相關資料,以利同仁規劃參與觀課,並填妥各紀錄表以利後續敘獎。
(3)全校同仁均執行完畢,請明宏主任協助後續敘獎作業。
3.柳營區策略聯盟學校國、英、數領域教科書共同選用
(1)打破小校同學年領域授課教師無法共同備課之窘狀
(2)定期評量試卷輪流出卷,減輕同仁負擔,提供小校教師教學之彼此交流、分享機制
(3)間接打破小班的限制,破除人數過少造成同儕間競爭力薄弱的困境
4.學校本位課程桌遊發展
(1)於1/23前完成共作版之分工項目填寫
(2)於2/21依預定格式,將檔案傳至雲端資料夾中(檔案位置:\果毅國小雲端資料夾\教導\桌遊)
(3)增減居民數部分,請各負責人員先行預定,但最後之數值於後續測試階段進行調整
(4)本校本位課程中所提及的內容,請務必將其納入遊戲卡片中
5.106學年度下學期人事異動
(1)晏如老師即將取得學位,留職停薪因素消失,依規定須於原因消失後20日內辦理復職
(2)以最小異動方式處理,晏如老師接任孝謙老師原職務
(3)六年級下學期更換導師為非常態,請晏如老師需事先與家長暢通溝通與互動管道
(4)力求無縫接軌,保障學童學習權益

ps.本次期末校務會議採火鍋會方式辦理,感謝佩雲、佳倫及廚工操刀,提供美味有驅寒的火鍋。










2017年8月30日 星期三

106學年度上學期期初校務會議

時間:106.8.30
一、短片分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fPj7hf8BbY&feature=share
1.換個角度思考,看似讓利的作為,但卻能帶來更大的回饋
2.真材實料就不怕比較,機會是給準備好的人
二、果毅國小學校願景
三、果毅國小校本課程規劃
四、12年國教新課綱準備事項
1.課程主軸:由十大基本能力改為強調核心素養
2.課程連貫:由能力指標改為強調學習重點
3.課程規劃:
(1)彈性學習節數改為彈性學習課程,各領域採固定節數
(2)小一、小二本國語文、數學增加一節
(3)領域課程可依學校需求彈性組合
4.教師教學
(1)校長及教師每學年至少公開觀課1次。本校於本學期開始,各教師均需排定公開觀課,請各位老師將公開觀課時間公布,參與觀課同仁透過共作文件方式自行填寫可配合場次,觀課前與觀課後請進行議課予檢討。共作位置如下:\果毅國小雲端資料夾\教導\公開觀課
(2)協同教學節數可採計為教師授課節數
五、推動英語為台南市第二官方語言計畫
1.試辦英語教學向下延伸至一年級,目前台南市已有105學校提出申請。本校預計107學年度亦跟進試辦
2.持續申請辦理課後英語班,提升學生聽說能力
3.落實itest愛測網線上檢測,目標為畢業生全數通過檢測
六、落實補教教學,請各領域教師能夠以及時補救為主要作為,其次才是課後的補救教學學習
七、成績評量準則第11條規定,有關學童畢業取得畢業證書之規範,請各班導師於班親會時機,務必向家長說明與宣導
八、落實教學正常化
教育局教學正常化網站 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458&mp=21
九、落實個案認輔工作,每位導師均是個案認輔教師,並於每學期將個案認輔資料繳交至教導處。
十、落實教師正向管教與制止體罰之政策
1.台南市教育局學輔校安科提供之參考資料
(1)教師管教不當督導公文 http://boe.tn.edu.tw/boe/wSite/public/Attachment/f1409796797043.pdf
(2)禁止體罰、輔導管教配套措施對照表  http://boe.tn.edu.tw/boe/wSite/public/Attachment/f1409796817683.doc
(3)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http://boe.tn.edu.tw/boe/wSite/public/Attachment/f1409796838043.doc
(4)學校實施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須知http://boe.tn.edu.tw/boe/wSite/public/Attachment/f1409796854418.doc
2.教育局公文南市教安(一)字第1050881982號宣導,節錄原文說明內容
(1)教育基本法第8條明定教師不得體罰,惟本局104學年度接獲教師不當管教(含代理代課或兼課教師),查證屬實予以懲處、列入年終考核或不續聘共計16件,其樣態有:打手心、打耳光、拉耳朵、打(捏)手臂、拉扯學生造成挫傷、情緒失控言語和行為不當(摔學生書包、書本)或愛校服務、體能訓練(跑操場20圈、開合跳150下)等管教過當情形。
(2)倘發生教師疑似不當管教事件,應於知悉7日內進行校安通報,並參酌「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組成調查小組,完成調查報告,於時限內函報本局。
(3)學生輔導管教乃教師職責,有效的班級經營作為可減少親師生衝突事件;請校長於每學期開學初,親向全體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課教師)宣導「正向管教、禁止體罰」相關規定。
十一、落實防制校園霸凌
(一)「校園霸凌」定義:
係學生對學生,並具以下要件:
(1)行為要件:
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 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惡意傷害)
(2)結果要件:
a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之校園學習環境。
b使他人難以抗拒,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
c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
(二)校屬人員知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應於 24 小時內進行通報,並依「校園防制霸凌準則」 於 3 日內召開霸凌因應小組會議,倘決議屬校園霸凌事件,應另通報社會局關懷 e 起來, 並函報教育局相關資料。
(三) 教育部反霸凌申訴電話為:0800-200-885、教育局反霸凌申訴電話為 06-2959023
十二、校安通報作業規定
(一)校安通報事件依屬性區分緊急事件、法定通報事件、一般校安事件:
1.緊急事件:
(1)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師生有死亡或死亡之虞,或二人以上重傷、中毒、失蹤、受到人身侵 害等,且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立即協處之事件。
(2)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情況緊迫,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各級學校自行宣布 停課者。
(3)逾越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處理能力及範圍,亟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
(4)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
2.法定通報事件,依輕重程度區分甲級、乙級、丙級:
(1)甲級事件: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且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之確定事件。
(2)乙級事件: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且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之疑似事件,或非屬甲級之其
他確定事件。
(3)丙級事件: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之其他疑似事件。
3.一般校安事件:非屬緊急事件、法定通報事件,且宜報主管機關知悉之校安通報事件。
(二)校安通報事件之通報時限:
(1)緊急事件:應於知悉後,立即應變及處理,即時以電話、電訊、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通 報上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並於二小時內於校安通報網通報。
(2)法定通報:應於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報,甲級、乙級事件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丙級事件至遲不得逾七十二小時;法有明定者,依各該法規定通報。
(3)一般校安事件:應於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報,至遲不得逾七日。
(三)若遇兒童及少年保護相關事件(1.家暴案件、2.性侵案件、3.兒少保/高風險家庭案件〈性 騷 屬此類別 〉 ) , 請 各 校 務 必 於 知 悉 起  24  小 時 以 內 至 「 關 懷  e  起 來 」 網 站
(https://ecare.mohw.gov.tw/) 進行社政通報後,將通報案號及案件概況等資訊填寫於 校安通報表。
十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
1.AQI指標之活動建議表,151以上即停止戶外活動
2.辦理大型戶外活動,須擬定備案,監控空氣品質,知悉活動是日不利戶外活動,至遲於活動前1日中午12時前,決定並週知參與人員及家長


2017年6月28日 星期三

105學年度下學期期末校務會議校長報告事項

時間:106.6.28
一、果毅國小校本課程
1.配合12國教新課綱與全球教育趨勢,於校本課程中加入創客教育此一主軸,並與南瀛溪北創客聯盟簽訂合作備忘錄。
2.105學年度起,排定創客教育課程,以高年級為對象,每年級每周排定兩節課,由南榮科技大學莊振明教授蒞校指導,本校教師共同協同教學,以利課程實施,並達到教師精進成長的目的。
3.課程內容以3D列印與機器人教學為主軸。
二、綠色夥伴學校提案,請各位同仁依規定,每學期至少提報一篇,一方面將本校環境教育作為上網分享,一方面為同仁們於環境教育上的努力進行紀錄。
三、果毅教師暑假作業
1.防災教育教案發展:請確依分配主題研發教案。
完成後檔案上傳位置:果毅國小雲端資料夾\總務\106防災校園建置\課程發展\完成之教案上傳區
2.靜水港在地文史教本
完成後檔案上傳位置:果毅國小雲端資料夾\教導\果毅社區靜水港踏查\戶外教育課程發展
3.於8/29全校返校日當天完成,並由校長進行檢視。

本次校務會議場地為新山里的一處窯場,感謝本校家長會長的引薦,窯場主人是周會長的小學同學,說起來也是果毅國小的校友。之所以會蓋這一個土窯,據主人的敘述,主要是要讓家裡的小朋友能夠養成動作實作的習慣與能力,而這樣的理念也確實貫徹實現了。校務會議後的手做披薩體驗,主人家的三位小朋友從升火、控制火侯、披薩製作、窯烤等,均能夠孰悉的操作,甚至教導果毅同仁相關實作技巧,只能說,蓋這個窯--值得。
活動照片
校長以及各處組報告




手做披薩體驗















2017年2月10日 星期五

105學年度下學期期初校務會議

時間:106.2.10
地點:視聽教室
校長報告事項
一、果毅國小願景圖
二、105學年度下學期教職員工職務分配表
1.因任務之需求,三年甲班導師異動
2.感謝淑芳組長於兼任組長之情形下,仍肩負起三年甲班導師的任務
三、成績評量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1.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9條第2項:「學校得公告說明學 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爰此校方除不可 公開個別學生班級及學校排名外,亦不可發放呈現有學生個別班級及全校排名之成績單。
2.學校應結合教務、學務、輔導相關處室及家長資源,確實掌握學生學習狀況,對學習表現欠佳學生,應訂定並落實預警、輔導措施。
3.落實紙筆測驗使用頻率小化之原則,請任課教師視學生之身心發展及個別差異,以多元評量方式提供不同程度學生學習機會,將評量的設計聚焦於發掘學生學習成就,並確實運作定期評量之命題規劃與審題機制,以確保符合不同程度學生差異化學習之 需求,促進學生多元機會。
4.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達畢業標準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1)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
(2)七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其各學習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
(3)前項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以後入學國民中小學之學生適用之。
以上相關規定,請各班導師利用班親會及各項時機向家長宣導。
四、補救教學配合措施
1.請國、英、數領域授課教師,善加運用教育部相關網站平台,確實瞭解學習低成就學童之學習起點,並給予適性、個別的輔導作為。
2.經篩選確需予以補救之學童,請各班導師協助向家長宣導,鼓勵參加本校所辦理的補救教學課程。
3.補救教學篩選測驗訂於每學年第二學期期末【5 月】,成長測驗每一學年第一學期期末【12月】繼續施測追蹤受輔成效。 
4.補救教學的主要精神在於及時的補救,請各任課教師隨時掌握學童學習狀況,以減少事後補救之情事。
5.善用補救教學科技化評量平台之數據與資源,本校相關授課教師登入與使用情形有待再加強。
五、推動英語成為臺南市第二官方語言計畫
1.落實國小二年級每班每週2節全英語教學;三~六年級每班 每週1節全英語教學。 
2.105年度本局第二官方語言重要指標
 (1) 運用課堂常用英語指導語。
 (2) 運用本局開發之英語學習檢測平台(itest)。
 (3) 成立學生英語社團。
 (4) 營造校內英語學習環境。
 (5) 建置校內雙語網站。 
六、落實學校家庭作業作為課程延伸學習及親師生活回饋之功能
七、導教師(含代理教師),務必遵守不得在校外兼課、兼職,且不得在校外為 學生收費補習,並不得違反教師法及其施行細則、教師聘約等相關規定。
八、落實「教師正向管教、禁止體罰」之政策
1.教育基本法第 8 條已明定教師不得體罰,倘教師體罰查證屬實,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且該師該年度成績考核以不得考列甲等為原則。
2.體罰之定義為:教師於教育過程中,基於處罰之目的,親自、責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
生身體施加強制力,或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或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均屬之。
3.各校知悉或家長舉報教師不當管教或體罰事件經查證屬實,需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予以申誡、記過、記大過或其他適當懲處;如達教師法第14 條第1
項第12 款造成學生身心嚴重侵害,則召開教師評審委員審議停聘、不續聘或解聘。
九、落實「防制校園霸凌」
1.「校園霸凌」係學生對學生,並具以下要件:
行為要件:
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惡意傷害)
結果要件:
(1)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之校園學習環境。
(2)使他人難以抗拒,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
(3)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
2.校屬人員知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應於24 小時內進行通報,並依「校園防制霸凌準則」
於3 日內召開霸凌因應小組會議,以校長為召集人,其成員應包括導師代表、學務人員、
輔導人員、家長代表、學者專家,負責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之防制、調查、確認、輔導及其
他相關事項。倘決議屬校園霸凌事件,應另通報社會局關懷e 起來,並函報教育局。
十、校安通報作業規定
(一)校安通報事件依屬性區分緊急事件、法定通報事件、一般校安事件:
1. 緊急事件:
(1)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師生有死亡或死亡之虞,或二人以上重傷、中毒、失蹤、受到人
身侵害等,且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立即協處之事件。
(2) 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情況緊迫,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各級學校自行
宣布停課者。
(3) 逾越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處理能力及範圍,亟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
(4) 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
2. 法定通報事件,依輕重程度區分甲級、乙級、丙級:
(1) 甲級事件: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且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之確定事件。
(2) 乙級事件: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且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之疑似事件,或非屬甲級
之其他確定事件。
(3) 丙級事件: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之其他疑似事件。
3. 一般校安事件:非屬緊急事件、法定通報事件,且宜報主管機關知悉之校安通報事件。
(二)校安通報事件之通報時限:
1. 緊急事件:應於知悉後,立即應變及處理,即時以電話、電訊、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
通報上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並於二小時內於校安通報網通報。
2. 法定通報:應於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報,甲級、乙級事件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丙級事件至遲不得逾七十二小時;法有明定者,依各該法規定通報。
3. 一般校安事件:應於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報,至遲不得逾七日。
(三)若遇兒童及少年保護相關事件(1.家暴案件、2.性侵案件、3.兒少保/高風險家庭案件〈性騷
屬此類別〉) , 請各校務必於知悉起24 小時以內至「關懷e 起來」網站(https://ecare.mohw.gov.tw/) 進行社政通報後,將通報案號及案件概況等資訊填寫於校安通報表。
十一、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環境教育成果提報,請各位同仁確依本校規定,每人每學期至少提報一案。
十二、校本戶外教育課程發展與補充


1.本學期踏查與課程發展主題--靜水港
2.果毅社區已完成此一主題的文史調查,感謝張總幹事提供相關資料供本校參考,檔案位置為" \果毅國小雲端資料夾\教導\果毅社區靜水港踏查",請各位教師先行閱讀,預計將於2/15、2/22之教師進修時機進行討論與產出
3.產出形式與結合資源
(1)防撞條彩繪、繪說繪演故事箱,合作單位:敏惠醫護管理學校配合計畫-藝起回憶,傳承故事。
(2)紀錄影片。合作單位:遠東科技大學圓夢團隊。
(3)文本教學內容。果毅國小教學團隊。合作單位:果毅社區發展協會。
(4)兒童家鄉繪本(由五年級學童產出)。將產出多語言版電子繪本,合作單位:崑山科技大學。
十三、登革熱防治,請各位同仁確實依負責區域,於開學前及開學後持續做好防治工作。
十四、教育文章共享
愛上學,才學得好(未來Family 20),網址:https://gfamily.cwgv.com.tw/content/index/6597







2017年1月18日 星期三

105學年度上學期期末校務會議

時間:106.1.18
地點:自然專科教室
校長報告事項
一、果毅國小學校願景

二、果毅國小學校本位課程

三、教育文章分享
那些Google也找不到答案的,愛爾蘭這麼教。網址: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80382
1.哲學教育是我們手上最強大的工具之一,讓學童有辦法成為自由又負責任的個體
2.哲學可以協助孩童(以及成人)表達問題,並尋找那些單靠反思或推特難以探索的答案。
3.哲學不會帶回工作機會,也不是當前和未來問題的萬靈丹。但它可以提高我們的免疫力,協助我們對抗輕忽的判斷和缺乏根據的論點。
四、從荷蘭青年 Boyan Slat,反思我們該培養學童甚麼能力
(1)對於所處環境的敏感度
(2)遇到問題解決的能力
(3)實際行動的能力
五、 106-109小一新生學童人數
1.經由戶政所查詢之資料如下:
106學年度--13人(男:7,女:6);107學年度--16人(男:8,女:8);108學年度--21人(男:11,女:10);109學年度--16人(男:6,女:10)
2.發揮小班教學的優勢,照顧到每一個孩子
3.期待在學業上達到零補救,在學習上給多元學習機會,使學童多元展能
六、教育部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規劃方向說明
近年來教育現場反映中小學充斥與教學無關之行政工作、訪視、評鑑及研習過量的現象,造成縣市、學校行政及教師負擔過重。因此,教育部部正通盤檢視已推動多年的政策和相關計畫,以系統思考、盤點整合概念,規劃於106學年度起建立「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將以積極策略減輕學校教師與行政同仁的負擔,從中央、地方、學校、教師發展共好的夥伴關係,提供貼近現場教師專業成長需求之實質支持與協助,讓教師有充裕時間回歸教學專業,幫助教師課堂實踐,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2600/
七、落實禁止體罰
重要公文宣達










2016年8月31日 星期三

105學年度上學期期初校務會議

時間:105.8.31
地點:果毅國小
校長報告事項
一、果毅國小學校願景

二、落實教學正常化規定與作為
1.組成課程發展委員會,依課綱規劃各學習領域及學習節數
2.落實巡堂制度,請各教師卻依課表及進度授課
3.實施多元評量,定期評量應落實審題機制,並依學童差異給予彈性調整
4.教師不得於校內、外從事補習以及校外兼課
5.不得要求學生購買參考書或測驗卷,亦不得以參考書為教學內容,指定之家庭作業亦不為參考書或測驗卷之內容
6.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辦理學生評量
三、成績評量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1.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9條--學校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例如領域平均分數、分數級距人數等)。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
2.學校應結合教務、學務、輔導相關處室及家長資源,確實掌握學生學習狀況,對學習表現欠佳學生,應訂定並落實預警、輔導措施。
104學年度本校五年級一位學童社會領域不及格,請確依規範於期末前提出預警與輔導措施,避免相同情事再發生。
3.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1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達畢業標準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1)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
(2)七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其各學習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
(3)前項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以後入學國民中小學之學生適用之。
以上相關規定,請各班導師利用班親會及各項時機向家長宣導。
四、補救教學配合措施
1.請國、英、數領域授課教師,善加運用教育部相關網站平台,確實瞭解學習低成就學童之學習起點,並給予適性、個別的輔導作為。
2.經篩選確需予以補救之學童,請各班導師協助向家長宣導,鼓勵參加本校所辦理的補救教學課程。
3.補救教學的主要精神在於及時的補救,請各任課教師隨時掌握學童學習狀況,以減少事後補救之情事。
五、學生英語學習相關事項
1.全英授課:小二每週2節、小三至小六每週1節。8月底教育局公告開設多梯次之英語教師與非英語教師英文教學相關主題在職進修研習,請各位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2.國小畢業生須通過英語拼寫220字及具備英文自我介紹能力,請於各年級各學期訂定適切之進度,逐步於畢業前完成上述目標。
3.善加運用台南市愛測網之練習功能,請各班導師及英文授課教師訂定鼓勵辦法,鼓勵學童上網練習,以強化其學習的動機與成就感。
六、落實個案認輔工作,每位導師均是個案認輔教師,並於每學期將個案認輔資料繳交至教導處。
七、落實教師正向管教與制止體罰之政策
1.台南市教育局學輔校安科提供之參考資料
(1)教師管教不當督導公文 http://boe.tn.edu.tw/boe/wSite/public/Attachment/f1409796797043.pdf
(2)禁止體罰、輔導管教配套措施對照表  http://boe.tn.edu.tw/boe/wSite/public/Attachment/f1409796817683.doc
(3)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http://boe.tn.edu.tw/boe/wSite/public/Attachment/f1409796838043.doc
(4)學校實施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須知http://boe.tn.edu.tw/boe/wSite/public/Attachment/f1409796854418.doc
2.教育局公文南市教安(一)字第1050881982號宣導,節錄原文說明內容
(1)教育基本法第8條明定教師不得體罰,惟本局104學年度接獲教師不當管教(含代理代課或兼課教師),查證屬實予以懲處、列入年終考核或不續聘共計16件,其樣態有:打手心、打耳光、拉耳朵、打(捏)手臂、拉扯學生造成挫傷、情緒失控言語和行為不當(摔學生書包、書本)或愛校服務、體能訓練(跑操場20圈、開合跳150下)等管教過當情形。
(2)倘發生教師疑似不當管教事件,應於知悉7日內進行校安通報,並參酌「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組成調查小組,完成調查報告,於時限內函報本局。
(3)學生輔導管教乃教師職責,有效的班級經營作為可減少親師生衝突事件;請校長於每學期開學初,親向全體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課教師)宣導「正向管教、禁止體罰」相關規定。
八、落實防制校園霸凌
(一)「校園霸凌」定義:
係學生對學生,並具以下要件:
(1)行為要件:
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 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惡意傷害)
(2)結果要件:
a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之校園學習環境。
b使他人難以抗拒,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
c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
(二)校屬人員知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應於 24 小時內進行通報,並依「校園防制霸凌準則」 於 3 日內召開霸凌因應小組會議,倘決議屬校園霸凌事件,應另通報社會局關懷 e 起來, 並函報教育局相關資料。
(三) 教育部反霸凌申訴電話為:0800-200-885、教育局反霸凌申訴電話為 06-2959023
九、校安通報作業規定
(一)校安通報事件依屬性區分緊急事件、法定通報事件、一般校安事件:
1.緊急事件:
(1)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師生有死亡或死亡之虞,或二人以上重傷、中毒、失蹤、受到人身侵 害等,且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立即協處之事件。
(2)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情況緊迫,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各級學校自行宣布 停課者。
(3)逾越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處理能力及範圍,亟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
(4)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
2.法定通報事件,依輕重程度區分甲級、乙級、丙級:
(1)甲級事件: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且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之確定事件。
 (2)乙級事件: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且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之疑似事件,或非屬甲級之其
他確定事件。
(3)丙級事件: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之其他疑似事件。
3.一般校安事件:非屬緊急事件、法定通報事件,且宜報主管機關知悉之校安通報事件。
(二)校安通報事件之通報時限:
(1)緊急事件:應於知悉後,立即應變及處理,即時以電話、電訊、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通 報上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並於二小時內於校安通報網通報。
(2)法定通報:應於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報,甲級、乙級事件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丙級事件至遲不得逾七十二小時;法有明定者,依各該法規定通報。
(3)一般校安事件:應於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報,至遲不得逾七日。
(三)若遇兒童及少年保護相關事件(1.家暴案件、2.性侵案件、3.兒少保/高風險家庭案件〈性 騷 屬此類別 〉 ) , 請 各 校 務 必 於 知 悉 起  24  小 時 以 內 至 「 關 懷  e  起 來 」 網 站
(https://ecare.mohw.gov.tw/) 進行社政通報後,將通報案號及案件概況等資訊填寫於 校安通報表。
十、幼兒園課後留園服務,請確實與家長宣導,教育局以各園所需辦理為原則,不辦理為例外。
十一、文章共享:未來這7類老師將遭到淘汰,你在其中嗎?
十二、影片共享:https://www.facebook.com/1981happy/videos/1147646595245950/
1.同仁們以身作則,成為學童們仿效的標的,透過適當的鼓勵與支持,以激發學童最大的潛力與前進的動力。
2.老師最孩子最需要的時候給予及時的協助與支援,成為孩子們生命中的貴人。